一、所需材料:
1、商標(部分)駁回通知書原件及國家局郵寄通知書的信封原件或復印件。
2、單位或個人主體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【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、身份證復印件等】。
二、流程及時間:
1、雙方簽訂商標駁回復審委托代理協議。
2、申請人提供前述所需材料,我司代理提交駁回復審申請。
3、新聯財科知識產權主辦律師根據具體駁回理由,梳理并開具需要補充提交的證據材料清單,申請人根據清單準備證據材料。
4、主辦律師根據申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,結合具體案情及法律依據,撰寫、提交正式的商標駁回復審申請理由書。
5、1個月左右下發商標駁回復審申請受理通知書(以國家局實際進度為準)。
6、9個月左右下發駁回復審決定書(以國家局實際進度為準)。